|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5-028 |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9日15:3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姜少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49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64%。其中中小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49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6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8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20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2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6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1%;反对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6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1%;反对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59,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8%;反对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59,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8%;反对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星烨先生、王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