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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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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8日 至202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有公司股票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楼,电话:0798-680605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单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针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撰写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汇,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工业硅,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工业硅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单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 ●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单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概述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目的 工业硅是公司生产经营主要的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成本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单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工业硅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单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商品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商品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等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等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等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3)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商品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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