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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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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同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泰创业”)持有上声电子的股份为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2%。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4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同泰创业因自身流动资金需求,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885,410股,不超过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同泰创业发来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同泰创业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同泰创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减持前持股比例系占减持前公司股份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基于自身经营需求、资本市场情况、股价的波动情况、对公司发展的充分支持等综合因素,最终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在公司三楼C105-U型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4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5SUAA1B0203)。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划》《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本议案修订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有利于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需求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32.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67.08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3SUAA1B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外,公司鉴于“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茹声电子”),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8,0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及对茹声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宜的具体实施。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与茹声电子、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7月4日结项,“扩产扬声器项目”已于2023年9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10月30日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扩产扬声器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114,247.49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已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7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外,公司鉴于“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声电子(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称“合肥上声”),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实施“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00.00万元对合肥上声进行实缴出资,实缴出资完成后,合肥上声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拟使用不超过35,7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合肥上声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实缴出资及借款事项具体实施事宜。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合肥上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4年12月21日结项。鉴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扩产扬声器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851.12万元,低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4,666.65万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个项目为: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三。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
  由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767.08万元,低于《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52,000.00万元,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扩产扬声器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建设期由2022年4月延长至2023年6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声电子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扩产扬声器项目”的建设期由2023年6月延长至2023年9月。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5.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632.13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上述事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5日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7,947,035.25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24,917,864.26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029,170.99元),上述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XYZH/2023SUAA1F0053号《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8月1日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事项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
  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二和附表四。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较短,故2024年度不适用效益测算。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9,850.38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扩产扬声器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04.7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募投资金节余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附表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主要系利息或理财收入。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扩产扬声器项目于2023年10月结项,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投产后第一年为产能爬坡阶段,投产后前两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163.07万元、4,322.75万元。
  注2:扩产汽车电子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投产后前两年为产能爬坡阶段,投产后前两年承诺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591.82万元、1,055.88万元。
  注3:扩产扬声器项目尚在产能爬坡阶段,暂未达承诺效益。
  附表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主要系利息或理财收入。
  附表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一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汽车音响系统及电子产品项目在2024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8日13点30分
  (五)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北C105 U型会议室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8日
  至202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一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议案11一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也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五)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北C105 U型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科技园中创路333号
  邮编:215133
  联系电话:0512-65795888
  传真:0512-65795999
  邮箱:Sonavox_ZQ@Chinasonavox.com
  联系人:朱文元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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