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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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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公司2022年至2024年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金额分别为19.32亿元、29.86亿元和15.41亿元,公司新签订单在2022年和2023年快速增长,2024年快速下滑,截至2024年末,500万元以上在手订单金额405,272.50万元。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和再融资募投项目均完成建设后,可新增产能31.27亿元产能。假设公司当前正在执行的在手订单均在原有厂房中进行生产,以2024年新签订单全部由新建项目进行生产测算,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为49.28%,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 从下游市场情况看,2024年新签订单大幅下滑,一方面主要是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下游汽车市场虽然有较高的产销量,但存在“以价换量”等内卷式增长的情况,且汽车厂商将竞争压力传导至上游供应商,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另一方面海外虽然有巨大的市场,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海外客户可能受到关税政策、汇率变动、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如欧洲推迟碳排放目标、美国关税政策变化等,生产线投入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较多订单需求推迟的情况。因此,从下游市场情况和公司订单情况看,公司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持续督导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及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情况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8.09亿元,同比下降10%;归母净利润-8,791.98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01%;扣非净利润-1.07亿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34%。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持续下降,2022-2024年分别为28.86%、27.94%、20.64%。此外,202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9,425.15万元,同比增长46%,其中可抵扣亏损1,854.39万元,同比增长345%。 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2)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近三年公司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8.09亿元,同比下降10%;归母净利润-8,791.98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201%。公司2024年业绩下滑主要因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期间费用上升。 (1)营业收入下滑 1)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分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公司分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在手订单及各期项目完成验收实现收入确认的差异所致。公司近三年在燃油车领域营业收入规模相对稳定,2024年燃油车领域营业收入与2023年相比,略有下降。2024年新能源汽车领域营业收入下降14.53%,是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因素。 2)最近三年订单结构变化导致营业收入下滑 公司2024年确认收入的项目主要来自于以前年度签订的订单,虽然2022年、2023年签订订单均增长较快,但2024年收入仍然有所下滑,这与公司订单结构变化有关。公司近三年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统计口径为不含税金额超500万元的订单。 从公司最近3年的新签订单看,公司新签订单呈现国内订单逐年下降的趋势,同时,海外新签订单自2023年以来均占当年新签订单总额的50%以上。公司新能源汽车收入下滑一方面因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国内订单增速未能支持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自2023年以来海外订单的规模明显增长,海外项目因海运、单项目规模、客户需求变动等原因导致项目执行时间更长,尤其是2023年签订的沃尔沃等大型项目周期较长,导致虽然2023年新签海外订单大幅增长,由于尚未达到终验收状态未能带来公司2024年收入增长。公司2023年度新签500万元以上订单确认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度新签订单中,海外订单金额为19.07亿元,国内订单金额为10.78亿元,国内订单已有3.15亿元在2024年度确认收入,而海外订单有2.0亿元订单在2024年度确认收入,虽然2023年新签海外订单金额高于国内订单,但海外订单确认收入的金额小于国内订单。因此,公司海内外订单结构变化和海内外订单周期的不同导致了公司2024年收入下滑。 (2)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86%、27.27%和20.6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度略低于2022年度,2024年度综合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综合毛利率下滑是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详见本问题第2问回复。 综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和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共同影响,公司2024年度与2023年度相比毛利下降了17,416.78万元。 (3)公司期间费用上升 2024年与2023年相比,公司期间费用上升了2,865.24万元,其中公司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上升金额最大,分别上升了1,319.61万元和1,925.92万元。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因公司自2022年开始经营规模快速增加,营运成本同时增加,进而有息负债也出现增加。 管理费用上升主要因公司在2024年海外管理人员增加和人员结构优化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中介机构和咨询服务费增加以及折旧摊销金额增加等,管理费用增加的具体原因详见问题9第1问回复。 (4)公司收入和业绩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先惠技术、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根据可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其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方面,2024年度可比公司中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均出现了下滑,巨一科技因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增长了64.13%,因此下滑幅度较低,其智能装备业务下滑了20.22%,亦高于公司的营业收入下滑幅度。先惠技术和三丰智能营业收入均上升,但上升幅度有限,先惠技术的自动化装备业务收入上升了5.71%,主要因其海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其海外业务收入增长了482.84%。 在净利润方面,天永智能的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先导智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83.88%,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巨一科技、三丰智能和先惠技术均出现增长,其中巨一科技净利润增长主要因其在2023年度发生较大金额的亏损,在2024年随着其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和毛利率的大幅增长而扭亏为盈,但利润水平仍然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三丰智能净利润水平有所增长,但保持在行业内较低水平,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3年和2024年均低于2,000万元;先惠技术在2024年净利润水平大幅增长,2024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458.19%,一方面是因为先惠技术在2022年度收购的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43.67万元,另一方面先惠技术2024年度实现海外收入4.47亿元,增长了482.84%,且海外业务毛利率增长了23.65个百分点,通过海外业务提高了盈利能力。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处于较高水平,前期公司积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一方面部分订单因未达到终验时点而无法确认收入,另一方面由于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导致2024年度期间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签订订单结构变化致使公司营收规模、毛利率水平下滑,公司盈利水平会出现一定下降,最终导致净利润由盈转亏。该等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行业的整体状况。 公司业绩表现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如果国际贸易纷争持续加剧,致使海外项目国际运输物流成本加剧、跨国现场实施交付周期延长、采购成本激增;如果汽车市场竞争加剧、项目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出现,致使项目实施成本增加,销售毛利率下滑。2024年,公司500万以上新签订单15.41亿元,比2023年500万以上新签订单下降48.40%,从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和公司新签订单的情况看,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成本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86%、27.27%和20.6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度略低于2022年度,2024年度综合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 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受到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从国内市场看,虽然汽车产业依然是国内的支柱产业,且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依然保持增长的趋势,但近几年来行业的竞争状况明显加剧,且公司下游的新能源汽车厂商将竞争压力传导到上游设备厂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公司所承接的订单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从海外市场看,海外的订单执行不确定性更高,受到影响的因素更多,国际运输物流、跨过现场实施、项目验收周期延长等因素亦导致海外业务的利润水平不确定性更高,同时,因欧洲多国下调或取消新能源汽车补贴等原因导致欧洲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暂缓或下降,进而也导致了近年来因海外业务市场规模减小而竞争加剧。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分业务板块的收入构成、成本构成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公司自2024年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并对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前2023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7.93%,调整后2023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7.27%,影响较小。公司未对2022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相关数据比对趋势分析。 由上表可知,公司燃油车领域毛利率在2022年和2023年基本稳定,而在2024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24年燃油车领域的毛利率下滑了5.03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领域毛利率呈现3年逐渐下滑的趋势,其中2023年毛利率比2022年毛利率下滑较少,而2024年毛利率比2023年明显下滑。总体而言,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在2024年大幅下滑,且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下滑。 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均呈现下滑的趋势,主要因公司所处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均处于明显加剧的竞争环境之中,下游汽车行业的内 卷化竞争将压力传导至上游的汽车装备行业,导致公司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从公司下游角度看,一方面因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渗透率的上升,导致传统燃油车市场萎缩,对生产线等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导致公司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传统燃油车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业务市场需求减小,进而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因传统燃油车市场近几年内已经出现下滑,因此公司传统燃油车领域的产品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小。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但下游的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竞争非常激烈,各新能源汽车厂商以“价格战”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把成本压力向上传导至供应商,导致供应商的毛利率进一步下滑,因此公司的各新能源产品的毛利率也均出现下滑的趋势。 (1)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数据由可比公司年报整理;三丰智能选取终端为汽车领域产品的综合毛利率。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先惠技术、巨一科技、先导智能、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与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低于先导智能,高于巨一科技、天永智能和三丰智能,在2022年和2023年高于先惠技术,在2024年低于先惠技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略高于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从变化趋势来看,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先导智能、三丰智能和天永智能基本一致,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2024年的综合毛利率均出现明显下降。先惠技术和巨一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在2024年均有所上升,与公司毛利率变化有所不同,主要原因如下:先惠技术2024年毛利率上升主要因其海外业务毛利率较高且收入规模大幅上升,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信息,先惠技术2024年海外收入增长了482.84%,而海外业务的毛利率为29.79%,海外业务的毛利率比前一年度增加了23.65个百分点,这是先惠技术2024年毛利率未下降而略有上升的主要原因;巨一科技2023年毛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公司,2024年毛利率水平较前一年度提高较多,主要因其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收入增长了64.13%,同时该业务的毛利率增加了10.37个百分点,这是巨一科技2024年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因此,从变化趋势看,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变化,亦反映了行业的毛利率变化趋势。 (2)产品和成本构成的变化 公司产品分类主要包括驱动电机智能生产线、混合动力总成智能装配线、动力锂电池智能生产线、氢燃料电池智能生产线、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变速箱智能装配线和其他产品,公司2024年各类产品成本结构和占收入的比重与2023年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公司产品成本结构看,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快速上升,2024年度上升了11.65个百分点,直接人工占比相对稳定,而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滑,下降了5.09个百分点。出现上述成本结构变化,主要是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而公司快速增长的订单规模,导致公司成本结构发生变化。从成本结构变化看,公司获取订单利润空间下滑的同时,直接材料因价格具有一定刚性,其占收入的比重会有所上升,同时又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进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上升的幅度更高。同时,制造费用中固定成本部分,虽然随着经营规模的增大而增大,但因订单增长迅速,各项目分摊的制造费用减少,加之公司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而减少了单个项目原材料加工费用,因此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因此,综上所述,公司在获取订单时,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订单利润空间下降,是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因素,公司下游汽车行业激烈的竞争导致公司的传统燃油车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品毛利率均出现下滑,行业的利润空间减小也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变化无实质差异。同时,公司订单快速增长而毛利率下滑也进而导致了直接材料占比上升、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成本结构变动。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上升,且上升幅度大于制造费用下降幅度。公司的毛利率变化符合行业变化趋势。 3、结合公司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说明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量化分析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期因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增加了1,437.78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增加确认了较多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豪森智能母公司及子公司豪森瑞德新增可弥补亏损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是由于研发加计扣除形成可弥补亏损。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可抵扣亏损。 此外,豪森智能母公司及子公司豪森瑞德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弥补亏损期限较长。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以及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发展所处阶段等因素,根据在手订单对未来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和评估,公司认为如未来外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市场供需变化、汇率变化、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亏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合理、审慎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通过查阅行业数据、与管理层讨论,了解公司产品上下游发展及供需情况; 2、核查公司的收入构成、项目情况,并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公司最近三年新签订单及在手订单数据,按板块分析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 4、检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处理是否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表。 (二)核查意见 1、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因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期间费用上升等因素共同作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业绩下滑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大幅下降,从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和公司新签订单的情况看,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订单利润空间减少。从成本结构变化看,公司在订单利润空间下滑的同时,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同时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直接人工的比重相对稳定。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 3、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主要因2024年度公司利润亏损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对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2、对销售收入执行月度波动分析和毛利率变动分析,识别和调查异常波动及原因; 3、取得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文件,了解公司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收入确认政策等; 4、了解公司产品上下游发展及供需情况,检查公司的成本构成、产品价格,并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分析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5、抽样检查公司近三年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客户拓展、未来业绩的预期变化等情况,分析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6、采取抽样方式,对销售收入进行真实性检查,包括检查合同主要条款、发票、运输单据、沟通记录、银行回单、终验报告等文件资料; 7、对重大和新增客户的销售业务执行函证程序; 8、获取公司未来期间的盈利预测情况,向管理层了解盈利预测编制的基础,检查公司计提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确定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 9、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公司可抵扣亏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因营业收入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期间费用上升等因素共同作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业绩下滑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大幅下降,从当前市场竞争状况和公司新签订单的情况看,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订单利润空间减少。从成本结构变化看,公司在订单利润空间下滑的同时,因成套设备外包增加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收入的比重明显上升,同时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直接人工的比重相对稳定。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因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的利润水平下降。 3、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幅增长主要因2024年度公司利润亏损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2、关于经营季节性波动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16亿元,环比下降65%;归母净利润-9,560.17万元,环比扩亏3941%,较其他季度亏损大幅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亿元,其他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均为净流出。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06亿元,环比增长134%;归母净利润-3,155.67万元,环比减亏67%;扣非净利润-2,817.41万元,环比减亏71%。 请公司:(1)列示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终验完成时间、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合理性;(2)量化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列示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发货时间、签收时间、终验完成时间、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合理性; (1)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的主要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项目重要节点情况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1,586.14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入合计占比88.38%,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列示未税金额超500万元项目情况;对于项目多批次发货情形,列示发货时间为首批次发货时间,境外项目发货时间为首批次报关时间。 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0,585.36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入合计占比92.92%,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格列示未税金额超500万元项目情况;对于项目多批次发货情形,列示发货时间为首批次发货时间,境外项目发货时间为首批次报关时间。 2)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项目收款和验收时点分析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500万以上确认收入的项目对应合同金额、收款以及节点分析如下: ①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 单位:万元 ■ ■ 上表中9个项目根据各合同各收款节点的比例、截至2024年末的收款比例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客户1、客户3和客户5完成终验收的6个项目存在收款比例较低或项目执行周期较短的问题,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A、客户1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1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1,900.00万元(含税)和3,80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12个月和15个月,从项目规模和执行周期比对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两个项目均存在回款比例较低且期后未进一步回款的情况,该两个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累计回款比例为40%。 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1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已经实现量产,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虽然该项目仍未能收回发货款,但项目设备均已经在批量生产使用中。 B、客户3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3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2,838.74万元(含税)和94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12个月和13个月,从项目规模和执行周期比对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从回款比例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节点比对来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期后终验收款未能收回。 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3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已经实现量产,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 C、客户5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客户5大额项目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2,100.00万元(含税)和4,700.00万元(含税),执行周期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项目执行周期明显短于平均水平;从回款比例和项目合同约定的节点比对来看不存在异常情况,但期后终验收款未能收回。对于该2个项目执行周期较短的情况,与项目合同约定验收时间相比不存在提前验收的情况,具体如下: a、对于金额为2,100.00万元(含税)的合同,合同签订于2024年6月,2024年10月发货,并于2024年12月终验收。该项目合同约定2024年10月发货,11月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调试完成且满足工位设计节拍90天内完成终验收。从项目执行实际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看相匹配。 b、对于金额为4,700.00万元(含税)的合同,合同签订于2024年2月,2024年5月发货,并于2024年11月终验收。该项目合同约定2024年5月发货,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90天内完成终验收。根据合同约定,推算约定的终验收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1日,而实际终验收时间为2024年11月,从项目执行实际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看基本匹配,但实际终验收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不存在提前进行终验收的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年审会计师对客户5进行了现场走访,对上述两个项目设备状态进行现场检视,并通过访谈确认两个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验收情况。经过现场查看设备情况,该设备均处于量产的状态,经过公司客户人员确认在2024年末前项目已经完成了终验收。经过对客户的访谈了解,上述两个项目执行速度较快主要因这两个项目规模较小,且方案和对应的产品已经很成熟,结构简单,难度较低,并有过往执行项目的经验,因此速度较快。 综上,结合各项目回款情况、合同约定,以及检查询证函、进行现场走访等核查的情况,公司上表中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②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表中10个项目根据各合同各收款节点的比例、截至2024年末、截至2025年1季度末的收款比例情况,该10个项目收款情况与终验收时点相匹配,不存在终验收款收款时间早于终验收时点的情况。其中,公司与客户10于2023年12月签订的合同收款在终验收前达到100%,主要因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即预付100%的款项,该项目为公司与客户10签订的金额为10,985.87万元的项目对应的增补项目,两个合同同时于2025年2月完成终验收。 结合20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回款情况、合同约定、终验收时间,上表中各项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2)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分析 公司各年新签订单及项目验收完成的季度分布具有波动性,无明显规律特征。公司产品系定制化非标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项目,执行周期较长,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项目通过终验收。不同项目在实施难度、技术方案、客户要求等诸多方面原因存在差异,因此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与第三季度相比下降了64.98%,当季度,同时因公司期间费用未明显下滑,导致公司营业总成本下降了48.38%,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因此营业利润由11.78万元下降至-11,990.06万元,第四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至-9,560.17万元。第四季度亏损扩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 同时,公司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方向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是因为公司收款与收入确认不一致。公司的大型智能生产线项目通常采用分阶段结算款项的模式,典型的模式有3-3-3-1模式、0-9-1模式以及其他衍生分阶段结算模式,包括3-4-2-1、2-4-3-1等,以3-3-3-1模式为例,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客户支付30%的合同款项,发货后客户支付30%的合同款项,终验收时客户支付30%的合同款项,质保期结束后客户支付剩余10%的合同款项,其他分阶段结算模式与上述收款模式类似,客户支付款项与项目签订合同、发货、终验收等执行进度挂钩,客户在合同中约定不同时点根据付款安排逐笔支付款项。公司收入确认的时点为项目终验收时,在项目终验收之前,通常已经收取了项目60%左右的款项,而终验收款往往在终验收完成一段周期之后才会收到。因此公司收款与确认收入无强关联关系,公司表现为收入的变动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金额不一致,在收入大幅降低的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同时,公司采购通常发生于新签订单之后的4-7个月之内,与新签订单相关性较高,采购付款通常根据不同供应商的付款政策发生于签订合同后或到货前等,亦与收入确认无关。因此会形成收付款时点与收入确认时点在期间上的错配,造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不一致的情形,虽然当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0.17万元,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249.89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环比变动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2、量化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结合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及最近两年按照产品类型、订单规模统计的历史订单转化周期情况如下: 单位:月 ■ 注:统计口径为各报告期内收入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施周期(实施周期等于合同签订到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的时间周期)。 公司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装备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项目通过终验收时,具体依据是客户出具的终验收报告,为项目通过终验收的外部凭证资料。 在上述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和项目执行周期下,公司各年新签合同订单及其季度分布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无明显规律特征;公司部分订单执行周期较长,一方面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难度、技术方案、客户要求等多方面原因,项目执行时间存在波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价款结算与项目阶段密切相关,项目执行周期长主要是发货至客户现场后到通过终验收时间间隔较长所致。而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项目通过终验收并取得客户终验收凭证后确认收入。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受到上述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不存在明显季节性规律。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整体呈延长趋势,从产品类型领域来看,公司燃油车领域订单转化周期长于新能源领域订单。从订单规模来看,收入金额5,0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转化周期长于5,000.00万元以下订单。 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转化周期较历史订单转化周期相对较短,主要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金额较小且单个项目规模较小,无规模较大且执行周期较长的项目,所涉周期较短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转化周期较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差异较小,其中部分新能源领域订单周期较长,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约定、回款情况、终验收时点等的分析,客户1、客户3、客户5三家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终验收的6个500万以上的项目存在项目周期短或回款比例低的情况,因此持续督导机构会同公司年审会计师对该三家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对于该6个项目进行现场的查看并对客户进行现场访谈,经现场检视,6个项目的设备均已经进行量产,并由客户确认项目均在2024年末前已经完成终验收。 此外,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公司年审会计师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收入交易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验证公司收入确认已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不存在跨期现象。”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项目情况;获取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明细表;分析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 2、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主要交易执行截止测试,检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与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已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3、对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的项目的合同约定、重要节点、终验收时间、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进行分析。 4、针对客户1、客户3、客户5三家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6个金额较大项目进行现场走访,现场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并通过对客户人员现场访谈确认项目均在2024年完成了终验收。 5、查阅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 (二)核查意见 1、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以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致使公司收入确认与收付款存在期间错配。 2、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重要节点时间、终验收时间分析,以及对部分客户走访验证情况和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不存在跨期情况,收入确认合理。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检查分析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且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抽样检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与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验收单等,验证公司收入确认已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3、抽样检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销售环节主要控制节点的对应凭证,分析判断项目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合理; 4、对客户1、客户3、客户5三家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6个金额较大项目进行现场走访,现场查看设备运行状态,并通过对客户人员现场访谈确认项目均在2024年完成了终验收。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第四季度收入下降、亏损扩大以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致使公司收入确认与收付款存在期间错配。 2、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重要节点时间、终验收时间分析,以及对部分客户走访验证情况和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不存在跨期情况,收入确认合理。 问题3、关于海外业务情况 公司2024年海外收入3.62亿元,同比增长273%,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列示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完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说明海外客户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2)结合海外业务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海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海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说明海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海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的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列示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所在国家地区、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合同签订时间、发货及终验完成时间、应收账款余额,说明海外客户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1)公司2024年前五大海外客户合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海外业务收入为36,234.56万元,公司前五大海外客户收入占比为91.45%。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列示口径下海外前五大客户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该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主要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与客户于2024年6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由863.00万美金变更为847.49万美元,约定设备在大连港完成装运后确认为终验收,截至2024年末,项目款项已全额收到。 注2:此项目为客户定制的试制线项目,厂内周期长,执行公司零功能问题出厂策略,客户厂内预验收阶段按照最终验收标准充分验证。 注3:此项目是为客户定制13个马达定子,合同约定运至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即完成交付验收,因此项目周期短。 注4:此项目为印度豪森子公司为印度本土提供的发动机产线所需辊道项目,设备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因此项目周期较短。该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已回款86.40%。 (2)公司2024年海外前五大客户情况 1)客户15 客户15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一大客户,成立于1945年,总部位于印度孟买,是印度产量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之一,主要产品为SUV、多功能车、皮卡、轻重型商用车及拖拉机。年营业收入约141亿美元,净利润约12.3亿美元。双方2020年9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2)客户16 客户16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二大客户,成立于2003年,总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客户16全球领先的纯电动汽车制造商,年营业收入约814.6亿美元,净利润约125.6亿美元,公司市值约8,000亿美元,是全球市值最高的车企之一。双方2019年8月首次签订合同(与客户16上海公司),开始合作。 3)客户17 客户17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三大客户,成立于1919年,总部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哥伦布市,是全球领先的柴油、天然气发动机生产厂商,年营业收入约281亿美元,净利润约23.5亿美元,公司市值约380亿美元。双方2023年1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4)客户18 客户18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四大客户,成立于1954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是日本最大综合商社之一,覆盖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食品、金融、ICT及高科技领域,公司年营业收入约18.2万亿日元,约为1,350亿美元。双方2020年5月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5)客户6 客户6为公司2024年度海外第五大客户,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印度金奈,曾为印度前十大汽车品牌之一,以经济型乘用车和SUV为主。双方2020年首次签订合同,开始合作。 公司海外客户不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非终端客户的情形。 2、结合海外业务生产销售模式、主要控制节点、对应凭证、订单转化周期,说明海外收入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是否与境内业务收入确认条件存在差异,进一步分析海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公司依据客户产品要求、质量保证特性和生产纲领等进行工艺方案规划,再依据研发设计的工位设备技术方案进行采购、加工、装配和调试等。公司的产品首先在公司现场完成整条产线的装配和调试,通过客户的预验收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完成智能生产线的装配和调试,并通过客户的终验收,最终完成满足要求的智能生产线。 公司海外业务分两种,一种是国内公司承接海外订单,在国内完成整条产线的设计、采购、装配和调试,之后经中国海关报关出口,通过海运或空运发货至客户现场,在客户现场完成智能生产线的装配和调试,并通过客户的终验收,在通过客户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另一种是海外子公司承接订单,在海外完成整条产线的设计、采购、装配、厂内调试、客户现场调试,在通过客户终验收后确认收入,没有中国海关报关环节。两种情况差异点在于是否有中国海关报关环节。整体来说,海外业务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与境内业务一致,2024年海外业务收入均按照上述方法确认收入。 公司2024年度海外确认收入的项目各节点时间、订单执行周期、项目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报关时间通常在货物到港口后当日或次日,海运发货时间(开船时间)一般晚于报关时间2-3天。此处涉及报关的项目发货时间采用报关时间。 注2:该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主要因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与客户于2024年6月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金额由863.00万美金变更为847.49万美元,约定设备在大连港完成装运后确认为终验收,截至2024年末,项目款项已全额收到。 注3:此项目为客户定制的试制线项目,厂内周期长,执行公司零功能问题出厂策略,客户厂内预验收阶段按照最终验收标准充分验证。 注4:此项目是为客户定制13个马达定子,合同约定运至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即完成交付验收,因此项目周期短。 注5:此项目为印度豪森子公司为印度本土提供的发动机产线所需辊道项目,设备标准化程度高、结构简单,因此项目周期较短。该项目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已回款86.40%。 2024年实现的海外收入,主要来源于2023年承揽的海外订单,具体确认收入的大额合同及客户情况,详见本问题第1问回复,海外收入大幅增长源于以前年度所签订的海外订单,结合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或报关时间、回款比例来看,公司海外收入确认满足终验收条件,上表中公司主要海外项目截至2024年末合计回款比例达到93.46%,回款情况较好。公司海外收入增长是近几年来海外战略的重要成果,具有合理性。 3、列示外销收入与电子口岸出口金额、外汇管理局出口金额,说明海外收入与第三方数据是否匹配。 根据本问题第2问回复,公司海外业务分两种,一种是国内公司承接海外订单,经中国海关报关出口发货至客户现场,另一种是海外子公司承接订单,该类项目无需在中国海关报关。 对于需要报关出口的项目,报关出口时间和确认收入时间存在约6-8个月时间差。项目执行周期会让年度数据比对产生时间差异,因此采用以单个项目作为对象进行出口数据比对,并分为出口项目和非出口项目两类。 (1)非出口项目 公司主要海外项目中,非出口项目包括如下项目,包括海外子公司直接销售的情况,和公司销售给海外客户在中国境内子公司并由客户自主报关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出口项目 以下项目为存在报关环节的出口项目,与电子口岸数据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对,上表项目中,3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和电子口岸报关金额完全一致,2个项目由于服务、离岸贸易等因而产生差异。公司海外项目收入与电子口岸报关金额相匹配。 上述项目对应回款情况,与外汇管理局系统查询数据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外汇管理局系统仅能查询近12个月收汇情况,因此无法查询2024年5月前相关信息,自2024年5月至今,涉外收款金额与公司实际收款金额相匹配。 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海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的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回复说明,年审会计师针对海外收入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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