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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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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8日
  至2025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GSP North America Co.,Inc.(以下简称“GSP北美”)、公司全资孙公司GSP AUTOMOTIVE 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GSP马来西亚”)。
  ● 本次增加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25,000万。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GSP北美、GSP马来西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全资子公司GSP北美、公司全资孙公司GSP马来西亚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1、上述额度在预计范围内可根据上述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
  3、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等值外币,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授权董事长周家儒先生或总经理Richard Zhou(周隆盛)先生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文件,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5、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6、本次担保是否关联担保:否。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GSP North America Co.,Inc.
  成立时间:2005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82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单体报告),GSP北美资产总额为50,229.38万元,负债总额为54,984.13万元,净资产为-4,754.7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9,336.29万元,净利润为1,792.4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GSP北美资产总额为50,198.52万元,负债总额为54,050.21万元,净资产为-3,851.68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4,656.97万元,净利润为711.36万元。
  与公司关系:冠盛股份持股100.00%。
  2、GSP AUTOMOTIVE MALAYSIASDN.BHD.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25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GSP马来西亚资产总额为9,570.50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6.90万元,净资产为-756.4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56.81万元,净利润为-640.6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GSP马来西亚资产总额为12,491.45万元,负债总额为12,958.25万元,净资产为-466.80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2,456.65万元,净利润为340.54万元。
  与公司关系:GSP North America Co.,Inc.持股100.00%。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42,919.2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7.71%。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周崇龙先生、黄正荣女士、丁蓓蓓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即185,596,630股)的1.11%。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刘元军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0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即185,596,630股)的1.11%。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成。
  (七)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成。
  (八)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4年6月3日一2025年6月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4年6月3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40%。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0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后续将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即185,596,630股)的1.1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注1: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后续将回购注销的3840股。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10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2,560股,约占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即185,596,630股)的1.11%。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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