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14日证监许可〔2025〕482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5年6月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5年6月20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截止日延长至2025年7月4日(含当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5月30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h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富祥康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最新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001)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100指数”,扩位简称为“A100ETF基金”。 2、《华富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季度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其中,超额收益率按以下方式确定: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0 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 10%;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 0 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25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3.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3 咨询方式 登录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