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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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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39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联锻造”)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银行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及向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新增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调整后合计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7,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除前述调整外,其余未涉及调整的担保事项按原决议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万联”)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已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TA5F1B 3、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4、注册地址: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新阳路8号 5、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6、注册资本:9,3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芜湖万联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被担保债权:本合同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认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认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44%,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5-040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870,400.0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3,48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22,185,6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另外,公司本次不进行送红股。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8,704,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2,185,6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6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2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22,185,6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585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企业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九、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2.咨询联系人:杨成、钱慧 3.咨询电话:0553-5650331 4.传真电话:0553-565033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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