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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冰箱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中大容积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87,70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升中大容积冰箱产能,打造“柔性化、数智化、绿色化”的智慧家电产业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庞海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6.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6.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类额度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或“公司”)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优化产能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拟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或“项目”),项目总投资87,7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实施后,将直接提升公司中大容积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有效助力公司冰箱产业升级及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投资的审批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实业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二、投资主体概况
  1.企业名称: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张东。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069号。
  6.成立日期:2007年8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合肥实业99%股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实业1%股权。
  三、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
  2.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中大容积冰箱制造中心(含整机和零部件生产厂房、成品仓库等)及新增中大容积冰箱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约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83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冰箱产业结构,直接提升生产、仓储能力,新产线将形成单班年产90万台中大容积冰箱的产能,可逐步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求,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长虹美菱冰箱业务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标杆示范。项目拟投资约87,7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合肥实业自筹资金。
  3.项目建设期:计划于2025年8月启动项目,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4.必要性分析。
  (1)产业发展需要,降低产能不足风险
  近年来,公司冰箱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其中中大容积冰箱占比持续提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冰箱产业经营销售及整体产能情况,预计公司冰箱产业将逐渐出现产能缺口(主要是中大容积冰箱),通过老产线提效改造已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冰箱市场需求,需及时投资新产线以提升冰箱产能。本次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可解决产业发展和产能缺口问题,满足中高端冰箱扩能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需求。
  (2)发挥产业集中经济效应
  合肥是中国家电产业集群核心制造基地之一,综合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成熟。子公司合肥实业与公司位置毗邻,通过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将能有效加强与总部研发、供应、制造、销售等部门协作,实现产地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资源,提高整体制造能力和研发效率;同时能够显著降低物流成本、缩短交货时间,提升交付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能最大程度发挥产业集中经济效应,推动可持续发展。
  (3)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本次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将全面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打造长虹美菱冰箱业务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标杆示范。项目将引入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与设备,全面应用信息化与智能管理系统,构建高效协同的智能仓储物流体系,并配套节能环保设施,推动生产过程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深度融合。通过高智能化和数字化系统的部署,打通订单、生产、物流等全链路数据,实现前端配套、生产制造、仓储管理及产品出货各环节的无缝衔接,提升生产效率与运营协同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能力、促进资源配置效率与市场响应速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在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是深化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中大容积冰箱产业市场发展需要进行的投资,项目有利于直接提升中大容积冰箱的生产能力,扩大中大容积冰箱生产规模,优化产能结构,降低冰箱产业发展产能风险。同时,项目充分引入绿色化设备,数字化、智能化系统,旨在打造冰箱智能化工厂新标杆。高效集约的智能化、数字化产业园建设投产后,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产业集中经济效应,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和资源紧缺问题,利于公司整合生产资源,提高公司整体制造能力和经营效率,保持产业竞争力,实现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目标。
  本次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为合肥实业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与经营风险
  当前政策刺激国内市场需求提前释放,可能导致后期市场需求疲软。国际市场受不确定性因素如汇率波动、海运费上涨、关税保护等影响,可能对公司国际冰箱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保持产品竞争力领先,同时加强宏观经济监测、优化市场布局、运用金融工具对冲汇率风险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影响。
  2.建设与执行风险
  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自然灾害或施工管理问题影响导致延期。公司将强化工程监管,制定应急预案,合理调配资源以降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庞海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庞海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27年6月18日),庞海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庞海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庞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兵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杨兵,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四川西充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山西财经大学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财务主管、稽查会计、内控处经理、总账处经理、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杨兵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4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合计7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2.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3.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4.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5.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6.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类额度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6.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7.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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