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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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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网站(http://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的关联股东为对应股权激励回购的激励对象;议案2的关联股东为对应股权激励作废的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4日14:00-14:20。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6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徐艺峰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50 转债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航宇转债”自2025年2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5月30日,已有相关债权人转股;此外,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增加,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运营需要,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情况
  1、可转债转股
  根据有关规定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航宇转债”自2025年2月2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30日,转股数量为4,527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47,788,988股”增加至“147,793,51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47,788,988元”增加至“人民币147,793,515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7,793,51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52,785股后,剩余股份总数147,040,7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348,960.60元,转增44,112,2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47,793,515股”增加至“191,905,73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47,793,515元”增加至“人民币191,905,734元”。
  二、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该事项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上述内容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除本议案所列具体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的条款均修改为“股东会”。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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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变更等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部分内控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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