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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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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5-056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732,7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8%。周建清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30,715,000股)及公司上市后的历年权益分派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37,017,71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67,732,71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建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93%,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87%,周建清先生本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980%。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本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在公司历年权益分派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建清先生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及限售、减持意向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本人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本人承诺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减持计划系周建清先生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内,上述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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