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注: 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持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告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7.20%变动至6.2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施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进行股份减持,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公司股本总数,导致其持股比例相应被下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仍处于其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