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魏伟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胡世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补选万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铜锣湾写字楼34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日 至2025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周一)9:00-11:30,14:00-16:00 (四)登记地点: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36楼董事会办公室(330038) 联系人及邮箱:张露、邓萌奕 jydb_office@163.com 电话:0791-86370379 传真:0791-86379366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6-1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胡世平先生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胡世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文件,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万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万李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李,1971年1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西省盐业总公司生产处科员、加碘办公室科员、盐政处科员,江西省盐学会副秘书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江西省鹰潭市盐务局局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运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江盐集团党委书记。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万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