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深圳祥隆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915,9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61%减少至7.63%。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祥隆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5年6月16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