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7.06%被动增加至37.99%,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8.95%被动增加至39.93%,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34,165,68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46%。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1,045,207股变更为1,356,879,522股。本次股本变化具体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嘉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7.06%被动增加至37.99%,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8.95%被动增加至39.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说明:本公告内数据若存在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适用于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