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董事李兴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敬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祝月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聘请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向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议案7、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该等议案均获得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