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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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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6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06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并已在董事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拟任独立董事刘春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梁文昭先生的辞职报告。梁文昭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刘春芳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梁文昭先生的辞职报告,梁文昭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文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梁文昭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梁文昭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梁文昭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梁文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春芳女士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刘春芳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春芳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已获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春芳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大学商学院,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担任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项目经理;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担任深圳税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6月,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担任深圳市傲基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深圳市德瓴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担任深圳市三恒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担任广东省宏博伟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担任深圳市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担任利安达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有限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11月至2024年7月,担任深圳大海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厚臻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目前,刘春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春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4日
  至2025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邮件/信函/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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