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为止。相关登记、备案结果及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三、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