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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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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转债”转股数量
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转债”转股数量
  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法兰转债自2021年2月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6月13日,累计有277,845,000元法兰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36,571,70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5%。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6月13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2,155,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15.8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1号文同意,公司3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债券代码“11359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1年2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8元/股调整为9.70元/股,自2021年8月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0元/股调整为9.48元/股,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3、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8元/股调整为7.68元/股,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68元/股调整为7.45元/股,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法兰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2月8日至2026年7月30日。
  截至2025年6月13日,累计有277,845,000元法兰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36,571,705股,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10.35%。其中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223,053,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9,939,401股。
  截至2025年6月13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2,155,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15.8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本次可转债转股”数量为自2025年5月22日起,截至2025年6月13日的可转债转股数量。
  四、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法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
  ● 赎回价格:102.219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6月20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6月16日
  自2025年6月17日起,“法兰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5年6月19日
  截至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距离6月19日(“法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9日为“法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法兰转债”将自2025年6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4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2.2192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法兰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法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45元/股的130%,即9.69元/股(含)。按照《法兰泰克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法兰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法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法兰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法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7日,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45元/股的130%(即9.69元/股),已满足“法兰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5年6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法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2.219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7月3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6月2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24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2.5%×324/365=2.2192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2.2192=102.2192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2.2192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1.7754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2.2192元(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可转债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2.2192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法兰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法兰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法兰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6月20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法兰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自2025年6月17日起,“法兰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距离6月19日(“法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9日为“法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5年6月20日起,公司的“法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5年6月17日起,“法兰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距离6月19日(“法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9日为“法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法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法兰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法兰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2.2192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法兰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法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6月16日收盘价为121.427元/张)与赎回价格(102.219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法兰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法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82072666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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