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股权质押、资产抵押、资产质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因经营建设需要,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塑料制品销售;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 常州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乙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 5、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59,927.1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7.35%。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