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董事李卫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4%(总股本以公司当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下同)。李卫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董事李卫义先生《减持计划告知函》,李卫义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李卫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入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9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004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卫义先生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李卫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李卫义先生及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卫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李卫义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卫义先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