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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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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编号:2025-044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董事束龙胜先生的《告知函》:因束龙胜先生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6月13日,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605,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束龙胜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束龙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且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束龙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法律法规,履行减持计划以及实施减持等有关披露义务。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束龙胜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束龙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束龙胜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束龙胜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束龙胜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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