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治中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5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12%,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5年6月16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股份数量)的股东张治中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53%。 2、持本公司股份78,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9%)的股东刘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治中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治中先生、刘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总股本为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2: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 注1:总股本为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2: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治中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治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刘志坚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治中先生、刘志坚先生向公司呈交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