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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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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5-临01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530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4,498,043,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87,52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2,210,516,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3人,代表股份343,535,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343,53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888,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6%;反对3,9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1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38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6%;反对3,9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5%;弃权1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89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3,98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1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38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17%;反对3,989,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3%;弃权1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924,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4%;反对3,9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417,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2%;反对3,9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5%;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83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4,08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弃权1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329,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56%;反对4,08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8%;弃权1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95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3,86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弃权2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444,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0%;反对3,86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弃权2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关于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493,80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4,066,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294,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56%;反对4,066,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7%;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3,01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6%;反对7,28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6%;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60%;反对7,28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0%;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3,060,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5%;反对7,345,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3%;弃权1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7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80%;反对7,345,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2%;弃权1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刘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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