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董事郎一丁、骆俊彬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份额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情况说明 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8人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份额,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如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管理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授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考核要求及解锁安排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因当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故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表决。董事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拟将首次授予的58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份额总计806,000份(对应股数为65,000股)调整至预留份额。 (二)调整前后情况 1、调整前情况 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30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2、调整后情况 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72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符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份额及预留授予份额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467,180股进行分配。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5名参与对象授予预留份额467,180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8.49%。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 三、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预留份额锁定期 根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预留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预留份额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披露数据为准。 2、以本计划草案公告日为截点,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若未来子公司出现转让、退出情形,则应剔除该子公司当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基数年2024年的基数值作同步剔除和调整。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 若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层面业绩未完全达标而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达到业绩目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收回相关权益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并以其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5%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份额不得递延,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以年利率3.5%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金额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李秋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份额分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2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监事李明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2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监事沈学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