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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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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为:10000元(不含10000元),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
  2、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6月1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0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关于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指定旗下部分基金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费率优惠方案:
  ■
  二、优惠时间:
  自2025年6月16日起,结束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上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活动方案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698-8888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关于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F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号文注册,《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4日生效。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1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相应内容也将在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F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F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580),本次增加F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分设A类、B类、E类和F类四类基金份额,已有的A类(基金代码:001894)、B类(基金代码:001895)和E类(基金代码:021134)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新增的F类基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本基金四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F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及费率
  本基金的F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F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除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原有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即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
  3、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最低限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销售机构有权调整最低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F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
  (2)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anulifefund.com.cn/etrading/
  2)宏利基金微信公众账号:manulifefund_BJ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anulifefund.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5、自2025年6月16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本基金增加F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的修订具体如下:
  ■
  三、其他事项
  1、本基金已于2023年7月7日发布公告,取消了本基金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降级业务。未来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公司有权对本基金的升降级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2025年6月16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生效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F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访问本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98-8888)咨询相关情况。
  5、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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