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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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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或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十五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2.1.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2.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3.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4.审议通过了《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5.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7.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8.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9.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10.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11.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2.12.审议通过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2025年修订)》。 2.13.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14.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15.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85_B02号),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1.91亿元,营业收入为134.48亿元。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均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故对第三个行权期全部5,280,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6,296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已于2025年6月13日分派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5.43-0.17=15.26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23.36-0.17=23.19元/股。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6,296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13,716.5372万股变更为213,639.9076万股,注册资本将由213,716.5372万元变更为213,639.9076万元。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过去已审议未注册的额度不再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数量:5,280,900份 ● 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43元/股,调整为15.26元/股 ● 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36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 ● 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66,296股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网张榜形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1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激励对象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于2023年7月6日实施完成。 10、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11、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23日办理完毕,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于2024年9月12日实施完成。 12、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事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13、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议案》。 14、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4日,公司公告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6、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17、2025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18、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54亿元;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15亿元。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85_B02号),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1.91亿元,营业收入为134.48亿元,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 三、本次调整情况及回购注销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3日分派完毕,因此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一)2025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故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5.43-0.17=15.26元/股。 (二)2022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故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23.36-0.17=23.19元/股。 (三)本次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4亿元。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85_B02号),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1亿元,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三个行权期全部5,280,9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15亿元。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36285_B02号),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4.48亿元,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6,296股予以回购注销。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就本次注销、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6,296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213,716.5372万股变更为213,639.9076万股,注册资本将由213,716.5372万元变更为213,639.907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作相应修改。本次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比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6月)》请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过去已审议未注册的额度不再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注册种类及后续发行主要条款 (一)注册规模及种类: 本次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和品种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二)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四)期限与品种: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主要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发行成本: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后续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公司需求,制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品种、是否分期发行、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签署和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决定并办理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相关其他事项。 (六)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发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决议公告于2025年6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韩钟伟先生、刘芳女士、王晓明先生、熊高权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6月25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25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张小全、周文森 邮箱:IR@putailai.com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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