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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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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4月17日、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2025-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5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9%,成交的最高价为15.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5.2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6,5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4日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22、2025-027)。
  (三)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经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1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3元/股,回购均价为1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7,551,336.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及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下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05)。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共回购股份1,180,8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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