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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56 |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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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周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3人,代表股份55,034,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5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10人,代表股份51,534,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扬州万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12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11%;反对3,7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64%;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12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11%;反对3,7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64%;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 权股份486,659,104股)对本议案回避,未参加会议和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栋梁、成添翼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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