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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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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和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5,672,700股。鉴于前述股份即将三年届满,公司已于前期披露减持计划,前述已回购股份中的19,169,100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剩余26,503,6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16,916,076股减少至1,890,412,47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16,916,076元减少至人民币1,890,412,47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4日、2025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14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59071169 5、电子邮箱:dongban@vanton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2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p32EgKsk6Y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16:00-17:00举办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钱劲舟先生,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狄杰先生,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孙华先生,独立董事黄晓京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p32EgKsk6Y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59071169 传真:010-59071159 邮箱:dongban@vanto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15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45,672,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日披露《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9,1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5年6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19,1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6,50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8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圆律师、王雅格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万通发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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