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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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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拟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内部制度。 二、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定的相关内部制度具体如下: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制度修订中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3.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定的内部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化工”)。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宜化工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享有和承担。同时,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的主体由新宜化工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新宜化工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9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503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吸收合并方案 1.合并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新宜化工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新宜化工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经营范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效率。新宜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永续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永续中票发行方案经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条件的说明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对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具备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的资格。 二、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方案 1.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永续中票面值为100元,按照面值平价发行,注册及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通过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 债券期限、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永续中票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N年,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具体的债券期限、债券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结合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3. 发行方式 本次永续中票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以一期或分期方式发行,并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发行。具体分期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 发行对象 本次永续中票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永续中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6.发行条款 本次发行永续中票可设置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等相关条款。具体发行条款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 增信措施 本次永续中票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8. 承销方式 本次永续中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 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本次永续中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三、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推进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工作,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永续中票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2.依据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及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赎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3. 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4.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规则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6.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永续中票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 7. 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 9.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10. 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相关说明 1. 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中长期资金。 2.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3. 本次拟申请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海煤业”)1.718%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22,160万元,不低于经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值22,159.9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宜化将不再持有联海煤业股权。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及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内蒙宜化所持联海煤业1.718%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一)联海煤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军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51,506.37万元 5.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神水台村 6.设立时间:2010年5月25日 7.主营业务:煤炭勘探服务、开采、加工、洗选及销售;矿山机械设备的销售、安装;矿山机械设备零部件加工销售;矿山设备技术咨询。 8.股权结构: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联海煤业58.9819%股权,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联海煤业39.1574%股权,内蒙宜化持有联海煤业1.7180%股权,巴彦淖尔市卓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联海煤业0.1427%股权。 9.联海煤业开发建设的乌审旗白家海子煤矿项目于2019年9月取得核准,井田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神水台村境内,煤炭储量约36亿吨,可采储量约20亿吨。煤矿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一次性采全高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和综合水处理厂。该项目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尚处于基建阶段,计划于2025年底全面建成投产。联海煤业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22041110153483),证载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为169.1894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1,500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22年4月2日至2052年4月2日,矿山开采深度由590至320米标高,矿区由22个拐点圈定。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股东暂未明确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11.经查询,联海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根据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5]第EX0039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联海煤业净资产评估值为1,289,868.52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内蒙宜化所持联海煤业1.718%股权评估值为22,159.94万元。本次公开挂牌事项已获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市国资产权〔2025〕2号文件批复同意,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评估值由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三、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底价为22,160万元,不低于经备案的交易标的评估值22,159.94万元。本次交易受让方及成交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和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能否达成以及交易对方、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将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业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25]第EX0039号。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践行“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清单(2024-2025年度)的通知》(鄂化搬指文〔2023〕3号)要求,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部、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全资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化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分公司”)有序实施停产搬迁。公司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及湖北宜化化工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研发公司”)拟将位于前述旧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废旧装置等分别协议转让给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及宜化集团其他控股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为24,007.01万元(含税),交易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将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化机公司为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但无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289.90万元(见下表),与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累计金额为27,296.91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计算的交易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宜化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1791227953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火力发电等。 股权结构: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宜化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询,宜化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化机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69804045XD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等。 股权结构:宜化集团持有化机公司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化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化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及科技研发公司位于旧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废旧装置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交易标的评估价值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385、386、387及38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27日,公司本部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废旧装置评估价值为1,451.43万元(不含税),宜化肥业采用成本法评估的110Kv湾大线、110Kv大升线、变电站评估价值为1,246.29万元(不含税),宜化肥业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废旧装置评估价值为8,132.94万元(不含税),宜化肥业采用成本法评估的部分机器设备及配件评估价值为351.29万元(不含税)。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213、B00215、B0021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20日,宜都分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的废旧物资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为5,638.61万元(不含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太平洋化工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废旧物资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为4,253.33万元(不含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20日,科技研发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的废旧物资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为120.53万元(不含税)。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述评估价值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经备案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合计为24,007.01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21,194.42万元,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资产处置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各方经履行审批程序后,拟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并生效的协议为准。拟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本部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双方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385号评估报告》,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1,451.43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为1,640.12万元(含税)。 2.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3.废旧设备自甲方完成资料移交、安全环保交底及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60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宜化肥业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双方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386号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5)第387号评估报告》,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9,379.23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为10,598.53万元(含税)。 2.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3.废旧设备自甲方完成资料移交、安全环保交底及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60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付清高压线路全款后,甲方将110kV湾大线和110kV大升线路移交给乙方,乙方可对110kV湾大线路和110kV大升线路、变电站进行改造施工。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宜化肥业与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拟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 甲方: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1.双方依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388号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351.28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合计为396.95万元(含税)。 2.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四)宜都分公司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双方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213号评估报告》,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5,638.61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为6,412.01万元(含税)。 2.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废旧设备自甲方完成资料移交、安全环保交底及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90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五)太平洋化工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宜昌宜化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双方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215号评估报告》,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4,253.33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为4,822.54万元(含税)。 2.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废旧设备自甲方完成资料移交、安全环保交底及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90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六)公司本部与化机公司拟签署的《资产处置合同》 甲方:湖北宜化化工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双方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218号评估报告》,确认转让标的范围,以评估价值扣除拆除费用后的净额120.53万元为基础确定转让标的的对价为136.86万元(含税)。 2.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废旧设备自甲方完成资料移交、安全环保交底及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90天内乙方须完成拆除、提货及清场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重大资产重组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3,289.90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5)第385、386、387及388号《资产评估报告》; 6.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B00213、B00215、B00218号《资产评估报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长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加强与财务公司的金融合作,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7,296.91万元(见下表),与本次交易事项累计计算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累计计算的交易情况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宜化集团持有财务公司80%股权、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股权、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股权。 2.主要业务 财务公司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11年9月30日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00942738,机构编码为L0134H342050001。 《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票据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以下定价政策执行: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为推动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实现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等原则,由甲方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如下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甲方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4.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甲方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三)金融服务原则 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四)其他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叁年。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资恪守。 原2022年9月15日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优于或低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且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方便、快捷,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担保、重大资产重组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3,289.9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3位,实际出席董事13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为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制度修订中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6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6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2025年6月)》《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7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4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7日8:30-11:3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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