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对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类别、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分别为008820和008821。另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4604。 2、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 ■ 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赎回费: ■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相应修改了《大成景悦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附表1:基金合同修订 ■ 附表2:托管协议修订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转换份额的规定。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原持有期限不延续计算。即转入份额在赎回或转出时,按持有时段适用的赎回费档次计算赎回费的,该持有时段为该部分份额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期限。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 “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 5、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 6、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具体详见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招募说明书。 7、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8、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相关公告为准。 9、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转换业务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代理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份额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份额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max [转入基金份额申购费-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0]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五、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合同中涉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得相互转换的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更新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信息。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6月1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本公司若暂停办理该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4日 附表:基金合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