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储架ABS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企业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晟租赁”)申请储架发行不超过5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并于获取交易所无异议函后2年内发行完毕,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归还股东借款及释放银行授信额度。 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元晟租赁2025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1691号,即储架无异议函)。元晟租赁2025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储架项下第一期产品,发行金额16.33亿元。 截至2025年6月13日,认购资金已全部划入元晟租赁2025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托管账户,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为163,300万元,已达到《元晟租赁2025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等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本专项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成立,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