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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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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2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正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军先生、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止。(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军: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龙口经济开发区经贸局外资科科员,龙口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烟台市国资委宣传与群众工作科、规划科科员、规划发展与企业分配科副主任科员,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烟台市审计局正科级干部;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长;现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志军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最近五年担任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担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驰: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机电)。历任公司销售公司销售支持部部长、管理部副部长、配电智能设备部部长、智能配电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智能配电事业部总经理。
  张驰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
  1、对提案编码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编码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案编码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编码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提案编码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7日9:00一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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