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路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龙芯产业园2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伟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李晓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股东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的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翔、郑晴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