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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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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聚福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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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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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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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3个月按90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起3个月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为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起的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得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开放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的开放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与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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