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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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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临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参加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参会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年龄原因,李学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会议选举李安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学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由李学峰先生变更为李安东先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润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个人身体原因,李文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李润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5年6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学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李学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安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安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副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专门委员会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安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李学峰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安东先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变更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润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李润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辞职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朱洪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洪升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洪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文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李文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文海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李文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李文海先生和朱洪升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洪升先生和李文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代表全体员工向朱洪升先生和李文海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四、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润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阅,李润生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李润生先生简历
  李润生,男,199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文员;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润生先生不存在以下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一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李润生先生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任一情形: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润生先生持有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8,145,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与董事李安东先生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学峰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润生先生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润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 9:30-11:3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1”,投票简称为:“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9:15至 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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