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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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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诚创投”)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前,怡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039.0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本次权益变动后,怡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047.15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2025年6月11日,怡诚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968.7400万股股份,其权益变动同时触及1%及5%刻度情形。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2025年6月11日,怡诚创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968.7400万股股份,其权益变动同时触及1%及5%刻度情形。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怡诚创投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豫联产业集聚区1号道6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孚实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55744839Y 3、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7、营业期限:2010-05-24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9、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豫联产业集聚区1号道6号 10、邮政编码:451200 11、股东情况: ■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孚实业股份270,390,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0,471,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00,471,535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1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7.36%,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87%。除前述股份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重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1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日期: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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