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海南华瑞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收到股东海南华瑞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瑞达”)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海南华瑞达持有的股权分置改革时形成的原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海南华瑞达权益变动的股份来源系根据(2021)粤03执77号之二、(2023)粤03执恢712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经司法裁定过户而来的原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本次权益变动价格区间为13.19元/股-15.66元/股。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海南华瑞达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海南华瑞达经司法裁定过户获得公司原股东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海南华瑞达将继续遵守原股东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披露的《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海南华瑞达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前述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海南华瑞达出具的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