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港股通医疗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关于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6月16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拟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拟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率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3、其他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5894;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5895;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4557。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E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信息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数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设下限。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元。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4、每个交易账户赎回和转换转出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或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对于E类份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8、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及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自2025年6月16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E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5年6月16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6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6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中信同业+”金融服务平台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6月12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6月12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相关销售业务合作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友好协商,本公司自 2025年6月13日起终止与大华银行的相关销售业务的合作,同时不再受理通过大华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投资者将无法通过大华银行办理本公司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2、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 (21) 6061 8888
  网址:https://www.uobchina.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