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1%,持股比例从9.52%减持至8.52%,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43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8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权益变动1%告知函》,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49,9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8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权益变动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3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2.48%。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金投”)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2.48%。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出具的《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及新疆金投出具的《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新疆金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注:(1)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84元/股至11.79元/股。
  (2)新疆金投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1.66元/股至12.01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新疆金投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