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除前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 上述制定、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制定、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