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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5-028 |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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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以下简称“股东周年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与股东周年会、A股类别股东会合称为“会议”或“股东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542,617,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13,804,000股)(本公司已回购共36,264,000股H股但尚未注销,该等H股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出席股东周年会的普通股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张晓峰先生和张枫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刚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股东周年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A 股类别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 H 股类别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周年会第1项至第6项、第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过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周年会第7项、第8项议案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会议的点票监察员,监察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本公司会议主席已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三、对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H股股利派发的说明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计价向股东宣派股利。A股之股利以人民币支付,H股之股利则以港币支付。就向本公司H股股东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股利(“末期股利”)而言,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决议通过宣派末期股利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为港币100元兑人民币91.61元。因此本公司向本公司H股股东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为港币0.0218元(含税)。 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至2025年7月1日(星期二)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本公司未登记H股股东如欲收取末期股利,所有填妥之H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必须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4时30分或之前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进行登记。有关派发末期股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通知,或发给本公司H股股东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的通函。 (二)本公司将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的付款代理人(“付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H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付款代理人,以代支付予本公司H股股东。付款代理人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或左右将H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并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当日将有关股利寄发。 对于境内个人及企业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公司H股股份,根据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登上海分公司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H股股份投资者。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末期股利预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后的三个港股通工作日内支付。应支付予通过港股通投资公司H股股份股东的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 有关A股2024年度股利的派发方法将另行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北一、李若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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