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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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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双息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双息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6月12日起,对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4181),并对《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A类基金份额(代码:024181)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自2025年6月12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代码:29000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原有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公告。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新增A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具体如下: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同一交易日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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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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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管理费及托管费
  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2、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如新增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请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约定
  1、自2025年6月12日起,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起开通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直销柜台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的数额限制与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具体规定详见《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的数量限制,但调整后不得低于《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中所设定的数值,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次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详见附件《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2、《招募说明书》及各类基金份额的《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8-8988、(021)38784566咨询相关事宜。
  4、本公告仅对本次修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得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附件: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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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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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提示性公告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及产品资料概要于2025年6月1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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