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3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4)。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2025-044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5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23日一6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5:00一17:0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5年6月26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7层;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电话:0898-69960275。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空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空港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海口空港物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6,7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实际为海口空港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空港物流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统称“贷款人”)签署了《海口空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基本建设银团贷款合同》,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46,7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17年。同时,公司与贷款人签署了《海口空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基本建设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6,7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海口空港物流原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已履行终止手续,上述两份合同未实际执行。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实际为海口空港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64亿元,其中,为海口空港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披露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以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口空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8MAA9AM3667 法定代表人:王海烨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空港综合保税区内美兰空港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一期)项目6号楼3层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临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口空港物流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粮油仓储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保证人(借款人):海口空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保证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3.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4. 担保额度:46,700万元 5.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7. 担保期间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8.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9. 其他约定:无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海口空港物流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不存在逾期债务,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项目交付运营后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0.7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72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0.31%;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