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在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集合计划在剩余存续期不再接收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3)咨询方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21,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关于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即将到期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更新(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即将触发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即将触发资产管理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说明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五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合计划到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集合计划到期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而须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无须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6月30日存续期届满。存续期届满后,本集合计划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进入财产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将进入清算程序且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信达价值精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