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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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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一9:25, 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5人,代表股份352,092,0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7929%。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38,229,5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93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0人,代表股份13,862,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58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344人,代表股份19,490,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7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3%;反对1,84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2%;弃权7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21%;反对1,842,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3%;弃权7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7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6%;反对1,83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1%;弃权8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7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842%;反对1,83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8%;弃权8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9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5%;反对1,91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8%;弃权87,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1,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476%;反对1,91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弃权87,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8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8%;反对1,92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弃权8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990%;反对1,921,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弃权8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7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1%;反对1,91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0%;弃权9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6,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77%;反对1,91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弃权94,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8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5%;反对1,924,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5%;弃权8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4,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15%;反对1,924,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1%;弃权8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1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5%;反对1,89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3%;弃权85,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83%;反对1,89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9%;弃权85,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7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8%;反对1,91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弃权100,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7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38%;反对1,913,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2%;弃权100,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9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8%;反对1,81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9%;弃权8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9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90%;反对1,81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0%;弃权82,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5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1%;反对1,85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弃权8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0,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482%;反对1,853,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87%;弃权8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度至2027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16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9%;反对1,81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0%;弃权11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166%;反对1,813,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0%;弃权112,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09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7%;反对1,909,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3%;弃权9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9,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33%;反对1,909,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5%;弃权91,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17,523,51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9.9102%;反对1,880,35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6478%;弃权8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44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23,51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9.9102%;反对1,880,356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6478%;弃权8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4420%。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4.01.增补于跃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3,80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3,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834%。
  表决结果:通过。
  14.02.增补赵智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3,80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3,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839%。
  表决结果:通过。
  14.03.增补戴林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3,808,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6,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98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增补于跃先生、赵智达先生、戴林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王晓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聂巨峰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职工董事简历:
  聂巨峰,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有色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葫芦岛有色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与工程管理部部长。
  聂巨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聂巨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3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补于跃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赵智达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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