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2人,其中张小强、董宪姝因公未出席会议;董宪姝为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李菊平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关联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961,632,508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勇、朱泽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