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立足长期健康发展,通过稳健的经营、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长期回报能力。同时,在深入分析公司当前经营现状、治理水平、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公司针对性地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为战略愿景,一直坚持以“让公司持续发展、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职员提供发展平台、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为社会承担更多责任”为使命,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以钢结构主体建筑作为重点目标市场,加大力度拓展总承包业务、桥梁钢结构业务,同时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保持主营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院士工作站的智库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持续加大钢结构建筑体系及制造、施工、工艺的创新技术研究,保持行业内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做好成本和现金流管控工作,降低制作成本、采购成本,控制外协、外包成本以及财务成本;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与提升、改造,基于公司营销、设计、生产、万郡绿建、工程等全产业链多年数据的积累,积极探索企业AI+的场景应用,进行降本增效。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公司使命之一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始终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责任与义务,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自2003年上市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分红20次(含2024年度分红),现金分红金额累计约为16.3亿元(含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6,565.24万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150.18%。同时,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的倡导,2024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以实际行动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6,512.78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7.74%。 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积极提升竞争力,努力促进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提升,同时,深入践行“投资者为本”理念,统筹好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认真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更好地稳定投资者预期,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规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自愿性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业绩说明会、图文简报或视频等形式,对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解读,提升公告文件的可读性,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IR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认真倾听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更主动、更有针对性地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四、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高效利用外部审计、内部监察等各种监督方式,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牢筑企业治理体系防火墙。完善全领域、全流程风险防控监督体系,切实提高各类风险的可控性。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对于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关键少数”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培训,了解监管动态,提升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化合规意识、推动公司董监高履职规范,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作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 承诺。方案的实施及成效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6日 至202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25年5月2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会议联系人,可通过会议联系电话确认是否送达,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3、集中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45217、0571-87246788-6045 邮箱地址:ir@hxss.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 证券法务部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杭萧钢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杭萧钢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