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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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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临2025-029 900912 外高B股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靠近江苏路)。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邮编:200050。公共交通线路有:地铁2、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线路44、20、825等。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及机构委托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4、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6月26日16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5-02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25-028)。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29)。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嵘,男,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企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党委委员、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前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25-028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的办理工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224,563,094股,公司股份数量由1,135,349,124股增加至1,359,912,218股,注册资本由1,135,349,124元变更为1,359,912,21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股票事宜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故本次章程修正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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