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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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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 至2025 年6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446,464,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38,21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6人,代表股份8,246,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6人,代表股份8,246,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6人,代表股份8,246,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1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5%;反对2,45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1%;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9,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126%;反对2,45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15%;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4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2%;反对2,42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4%;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764%;反对2,42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177%;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15,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1%;反对2,45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2%;弃权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7,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896%;反对2,45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30%;弃权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21,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3%;反对2,45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2%;弃权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587%;反对2,45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30%;弃权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890,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4%;反对2,30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5%;弃权26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28%;反对2,30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607%;弃权26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6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6.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472,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5%;反对2,5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5%;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2,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40%;反对2,5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424%;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76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14%;反对3,595,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53%;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402%;反对3,595,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63%;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3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公司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0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5%;反对2,50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1%;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14%;反对2,50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23%;弃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0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5%;反对2,47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0%;弃权7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90,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065%;反对2,47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46%;弃权7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10.00 关于修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38,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7%;反对3,56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8%;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230%;反对3,56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901%;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11.00 关于制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923,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8%;反对2,47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0%;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854%;反对2,477,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46%;弃权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李宏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承义法字第00141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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